8月29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发展建设(8月)调度视频会议。国家能源局党组委员、副局长万进松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总结了2025年1月至7月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总体情况,听取了上一次月度调度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国家重大可再生能源项目进展情况、风电和光伏产业链的供需情况和发展情况,分析了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要求。
会议指出,2025年1月至7月,中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将稳步增长并取得新的突破。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将达到2.83亿千瓦,使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容量达到21.71亿千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近60%。发电量达到2.1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2%,占全国总发电量的近40%,超过同期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用电量总和。风能和光伏发电量达到1.36万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量的24.9%,在保障电力供应和推动能源转型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会议强调,为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应优先开展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加快落实《关于深化新能源并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为实现“双碳”目标,新能源必须保持稳定发展步伐,并保持整体较快的发展速度。各地应及时推进具体实施方案的出台,及时建立机制性电力价格竞价机制,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第二,要加快制定可再生能源“十五”规划。可再生能源规划要与能源规划、电力规划等协调一致,国家规划要有效指导地方规划。规划中的发展规模、承载能力、产业结构等要与当地资源条件、经济增长需求等相匹配。
第三,我们应该加快开发新型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已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研究政策措施,积极促进海上风电、远海太阳能热发电等新兴产业的发展。
第四,要加快培育更具竞争力、创新性和活力的新型电力企业主体。能源企业要积极适应构建新能源体系和市场化发展的需要,提升自身市场竞争力。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相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以及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电力规划与工程研究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院、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光伏产业协会、中国水电工程学会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发布时间:2025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