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光伏制造工艺纳入能源产业管理!

光伏产业是中国实现“双碳”目标、构建新能源体系的核心支柱,目前已在全球占据领先地位,并具备端到端的自主可控能力。然而,该产业长期以来面临着产端与应用端协调不足、产能布局与电网承载能力不匹配、产能过剩与短缺周期性波动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地缘政治动荡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加剧了产业内部的“内卷式”竞争。光伏产能规模超过需求两倍,低价无序竞争导致整个产业连续两年亏损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在资本市场,整个产业的总市值较历史峰值缩水近4万亿元人民币。如果这种趋势持续下去,可能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对国家金融安全构成威胁。今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提出了将光伏制造行业纳入能源产业管理的相关建议。

2025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化可再生能源并网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FGNJ[2025]136号),旨在推动可再生能源并网电力全面融入电力市场,价格由市场交易形成,具有长远的积极意义。然而,作为国家文件,其具体实施细则交由各省(市、区)自行制定,导致多地政策不明确。面对政策不确定性和可再生能源入市后电价剧烈波动带来的运营风险,许多企业不得不放缓或暂停新项目的开发建设,导致2025年国内光伏装机容量增长停滞,并可能在2026年出现近年来首次负增长。

与此同时,受地缘政治因素影响,以及美国吸引制造业回流的政策刺激,中国光伏组件海外产能已大幅提升至100GW以上。美国和印度光伏制造业的崛起挤压了我国的国际市场,长期来看,出口可能停滞不前。受此影响,预计2025年中国光伏组件出口同比增长仅为2.1%,未来几年可能出现零增长或小幅增长。国内外市场双双承压,对整个行业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如果今年需求持续放缓,整个行业将继续遭受损失,“内卷式”竞争也可能进一步加剧。

在国家全面推进“双碳”目标的关键时期,光伏产业不应再像以往那样作为一般制造业进行管理,而应更好地维护其在全球竞争中已确立的领先优势,更加重视其在中国能源转型中的重要作用及其对国家能源和外汇安全的重要战略意义。在此背景下,将光伏制造过程纳入能源产业管理体系,能够实现制造与应用的协同增效、安全与转型并重,以及对光伏产业进行统一的政策监管。对于国家而言,这既是基于能源结构变化和能源安全考量对中国能源管理体系的升级,也是支撑“双碳”目标落实和国家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建议将光伏制造工艺纳入能源领域的总体规划和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协调光伏制造产业的管理,国家能源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生态环境部等部委进行协调合作。光伏制造能力应与能源开发、电网建设相协调,建立“制造-应用-消费”协同联动机制。

其次,建议借鉴传统能源行业成熟的管理经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建立光伏制造市场调控机制,将光伏制造产能运行与国家光伏装机规划和出口需求对接,构建“按需生产”的动态平衡机制;完善光伏制造端的价格调控体系,建立价格预警机制,必要时采取价格干预和应急措施,并建立风险应对机制,以防范和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

第三,建议建立统一的国家监测平台,完善应急响应和过剩监测体系。应建立光伏制造运行监测体系,监测产能、产量、价格、能耗、质量等数据,以及流通、分配和消费的运行动态。光伏制造最上游的原材料环节——多晶硅,应纳入国家能源安全储备体系。应建立极端情况下原材料供应和储存的应急响应机制,以增强产业链的韧性。


发布时间: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