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新能源部对光伏产业的四项建议

近日,“光伏资讯”(PPV-info)微信公众号获悉,7月25日,中国光伏产业协会在山西大同市召开了关于2025年上半年光伏产业发展回顾及下半年展望的研讨会。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桂晓阳在会上指出,尽管光伏发电大规模建设不断推进,但产业上下游仍面临诸多挑战。上游制造业方面,供需暂时失衡导致的非理性竞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外贸形势日益严峻;下游开发应用领域电力消费矛盾日益突出,分布式光伏发电承载能力不足的“红县区”依然众多,新能源全面进入市场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也日益加剧。

针对这些问题和发展形势,桂小阳提出了四点建议。

首先,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对发展的信心。《能源法》第一条明确规定,要努力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积极稳步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应对这一挑战,关键在于大力发展新能源。这正是我们光伏新能源产业应对各种变化和诸多不确定因素的最大信心来源。

其次,我们必须更加积极主动地采取行动。面对电力消耗和全面市场化,整个行业应加强学习,深入了解政策,主动寻求变革,积极行动。西部地区,特别是北部三区,应加强多能源互补,促进新能源及相关产业一体化协调发展。中部、东部和南部地区应积极探索绿色电力直连、楼宇光伏一体化、新能源微电网、车网互动等新型商业模式和形式。在条件允许的地区,应加大力度推进新能源制氢等举措,确保绿色电力本地化、高比例消费。

同时,应加强对新能源进入电力市场政策机制的研究,提升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的能力。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还将研究促进新能源综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光伏电站升级改造等管理方法,制定持续指导方针,推动地方政府尽快落实136号文件的要求,并出台符合地方能源特点的电力市场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该协议解决了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当前光伏产业面临并正在解决诸如竞争加剧、低价中标、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整个行业应积极应对和解决这些问题。希望行业能够形成以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为先、加强安全生产、坚持生态优先、摒弃投标中只求最低价中标的观念、不断提高光伏产品基本标准的共识,推动行业实现高质量、高价产品的形成。

第四,要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技术创新是光伏产业发展的根本途径。近年来,中国通过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在光伏产业领域取得了全球优势。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意识到国内某些环节的技术护城河不够深,国际竞争中始终存在被超越的风险。无论是应对国际竞争,还是解决国内市场竞争水平低、同质化的问题,技术创新都是产业发展的必然路径。我们应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研发的投入,强化对光伏发电关键通用技术研发的支持,精准把握电力系统需求,提升光伏发电安全可靠的替代能力,通过大规模应用提升先进技术的应用水平,加快构建新的发展机制。


发布时间:2025年7月28日